福建味飘香食物有限公司被劝诫;罚金0.25万元
发布日期:2024-07-25 07:53 点击次数:79
(原标题:福建味飘香食物有限公司被劝诫;罚金0.25万元)
金融界音问,近日,福建味飘香食物有限公司因违背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二)项和《福建省食物安全信息追忆处置目的》第十一条第(四)项法例,被漳州市长泰区市集监督处置局责令当事东说念主改正,并赐与劝诫;罚金东说念主民币2500元整。
据公告执行,定投福建味飘香食物有限公司积恶了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法法例和《福建省食物安全信息追忆处置目的》第十一条第(四)项的法例,组成了食物安全信息追忆纪录不齐全的非法步履。漳州市长泰区市集监督处置局对积恶事实和处罚成果进行了肃穆的,并赐与了相应的罚金和劝诫贬责。
福建味飘香食物有限公司违背了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法法例和《福建省食物安全信息追忆处置目的》第十一条第(四)项的法例,组成了食物安全信息追忆纪录不齐全的非法步履。漳州市长泰区市集监督处置局责令当事东说念主改正,并赐与劝诫;罚金东说念主民币2500元整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家:天眼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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